近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推荐2020年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支持海洋牧场建设企业名单的通知》。按照省政府《关于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的意见》(鲁政字〔2020〕16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鲁财办发〔2020〕10号)要求,自2020年起,省级财政对海洋牧场建设支持方式由直接补助调整为股权投资。为用足用好这一政策,进一步推动我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综合试点,做强做优海洋牧场集群,通知内容如下:
一、扶持方向及内容
(一)扶持方向。紧紧围绕《山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综合试点方案》(鲁政字〔2019〕12号)确定的5大类、25项试点任务,聚焦试点任务落实,强化创新示范和带动引领,充分考虑海域自然属性、资源分布和产业基础,分近浅海和深远海两个方向,对典型海域牧场开展扶持。重点向生态化、信息化、智能化、装备化、深远海等方向倾斜。
近浅海突出生态发展和融合发展,结合人工鱼礁建设、休闲海钓、融合发展等主要方式,保护与修复近海生态,增殖和养护近岸资源。深远海突出装备化和智能化,综合运用现代信息装备技术,拓展渔业发展新空间,重点利用现代渔业设施装备开展深远海智能化养殖试点。
(二)扶持内容。从五类海洋牧场的发展需求入手,分别对以下建设内容给予扶持:
1、投礁型牧场:人工鱼礁建设,藻类移植,礁区增养殖,海洋牧场观测网;
2、底播型牧场:本地优良贝类苗种繁育,贝类增养殖,贝类净化,贝类产品精深加工;
3、田园型牧场:创新合理疏养的筏式养殖模式,更新生态浮漂等筏架设施,贝藻类增养殖,机械采收设备配备;
4、游钓型牧场:休闲海钓船,载客船舶购置,海上安全救助设施,游钓码头改造提升,游客综合服务中心、停车场、旅游标识牌等休闲渔业配套设施。
5、装备型牧场:多功能管护平台、大型智能网箱及养殖工船,养殖苗种繁育等配套设施建设,配套的饲料投喂、水处理、网衣清洗、渔获起捕、水质监控等设施;活鱼运输船。其中:深远海养殖工船建设,要求排水量不低于5000吨,配备智能管理系统、循环水处理、自动投饵、自动收鱼、水质监控、新能源供电系统、生活垃圾及污水生态处理系统、生态卫生间等;深远海大型智能网箱建设,要求网箱水体不小于3万立方米/座,配备智能管理系统、新材料网衣系统、立体监测系统、自动化养殖装备设施、新能源供电系统、生活垃圾及污水生态处理系统、生态卫生间等;深远海看护平台建设,要求平台主体甲板面积不小于300平米,配备智能管理系统、环境立体监测系统、新能源供电系统、生活垃圾及污水生态处理系统、生态卫生间、安全救助等设施装备。
此外,支持上述五类海洋牧场配备管护船只、安全救助设施、信息化管控设施等。
(三)投资标准。财政资金参股比例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总股本的25%,参股期限5年。对单个海洋牧场建设主体股权投资不超过2000万元。
二、扶持对象
主要扶持省级海洋牧场示范创建项目单位、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建设单位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可持续的营利运行模式,具备海洋牧场长远发展投资能力,遵纪守法,信誉良好,2015年以来承担省级以上财政项目没有严重违规问题。二是海洋牧场具有专门管理团队、科技支撑单位和规章制度,具有5年以上的长期发展规划。三是所提报项目海域、土地、规划、环评等项目要件须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