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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继续坚持 “最严格的伏休管理” 全力打好伏季休渔 “攻坚战”
时间:2020-05-02
      5月1日山东省将正式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本次海洋伏季休渔期,除钓具作业以外的其它海洋捕捞渔船以及为海洋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海域内的定置作业(含鳀鱼落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
      记者从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了解到,伏休期间全省各级渔业执法机构将深入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0”山东执法行动,继续坚持“最严格的伏休管理”,实施“技防+人防”,充分发挥渔船渔港动态监控和近海小目标雷达等信息手段作用,落实渔船渔港“双包保”责任制,严格执行伏休“十项制度”。强化对异地坞修停港等渔船的有效监管,破解法院、海关扣押渔船监管难题。加强同海警、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协作和联动机制,健全海上编队巡航、区域联查和陆地交叉、突击抽查等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行刑衔接”制度,保持高压态势,维护海洋伏季休渔秩序。
      据了解,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是养护海洋生物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助力广大渔民增产增收的重要举措。自1995年实施以来,海洋生物资源得到一定修复,海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渔业资源生产力恢复效果较好,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威海:坚持严字当头

全力打好伏季休渔“攻坚战”

      威海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联合环翠区执法大队,一起检查渔船回港休渔情况,逐艘核实渔船停泊位置、并进行登记造册,执法人员与船东船长共同签字并拍照留存,确保“船进港、网入库、人上岸”规范有序地休渔。

      威海市是全省乃至全国的海洋渔业大市,今年共有4203艘应休渔船,停靠在121处渔港休渔,渔船、渔港、渔民多,点多线长,伏休管理任务艰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休渔管控力度逐年加大,管控形势逐年好转。今年的“重点工作攻坚突破年”又将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列入其中,目的就是要努力实现全市休渔秩序持续稳定向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自觉。

      今年威海市伏季休渔管理工作面临着一些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比如海上疫情输入、开发区机构改革、受疫情影响渔民收入锐减,休渔期冒险偷捕等挑战,尤其是“严防海上疫情输入”这个挑战压力前所未有,可以说今年伏季休渔管理是历年形势最严峻、工作压力最大、上级要求最严格、管控措施最细的一年
      为做好今年的伏季休渔工作,市政府、市海洋发展局先后召开了全市的伏季休渔管理工作会议,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安排,印发了全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制作了4000份伏季休渔通告以及致全市渔民朋友的一封信,进渔港、渔村、渔企、渔户、上渔船,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力求将今年的伏休政策家喻户晓、人尽皆知,为伏休管理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为了加强执法监管工作,威海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制定了休渔执法编组方案,分成五个执法组,支队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队4艘执法船艇巡航执法和一个陆地执法组,从海陆两个方向对各区市伏休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力的,及时督导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今年伏季休渔,除严格落实船籍港休渔、转港审批、执法协作等12项休渔制度外,威海严格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紧盯8个重点环节,严格实行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闭环式管理。
      一是在海上,与海警机关、与省执法总队联合巡航执法。既要严防市内渔船违法违规出海偷捕,又要严防外地渔船进入威海市附近海域违法作业,扰乱威海市伏休管理秩序,还要严查各类渔船海上活动情况,严防疫情从海上输入。
      二是在渔港码头,联合海岸警察、辖区镇街联防联控。推行依港管船,对重点渔港派出驻港工作组,严防死守,查处为渔船加油加冰、加水及违规卸货行为和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在商业港口,联合交通、海事、和海岸警察进行管控,严防不法渔船装卸货物。
      三是在船厂,进行定期巡查,严防借坞修之名行偷捕之实。将联合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对辖区船厂开展执法检查。对未按照规定办理审批和批准手续,擅自制造、改造、坞修船舶进行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对相关造船厂进行严厉处罚。
      四是在水产品销售市场,联合市场监管、镇街,加强对水产品批发市场、零售、摊点、餐饮饭店的执法监管,严防非法渔获物进入销售环节。
      五是在收购加工环节。要求鱼粉厂、海产品干货晒场与伏季休渔同步歇业,严禁收购冷藏、加工伏季休渔的违法违规渔获物。
      六是在道路运输环节。由交警、交通执法管理机构在重要路口设点检查过往车辆,一旦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会同渔政执法管理机构联合严厉查处。
     七是在技术监控环节。市和各区市渔船监控平台,充分利用北斗定位、AIS、小目标雷达、渔港和近岸空中监控设备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技术监控,为渔政执法提供快捷高效的技术保障。
     八是在处罚环节,坚持做到“三个一律”原则。对情节较轻的渔业违法行为一律由渔政执法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渔业执法裁量权基准规定进行严格处罚。对情节严重、危害大、涉嫌犯罪的渔业违法行为,一律依照渔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规定,移交海警、公安、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依据信用海洋管理规定列入“黑名单”,进行综合惩戒。对非法越界作业、暴力抗拒执法检查、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占强抢等涉黑涉恶行为及其“保护伞”,一律由海警、公安、纪检监察和政法机关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予以严厉打击。让违法者付出惨重的违法代价,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以最严厉的措施,确保伏季休渔秩序规范稳定。
日照:全方位加大海陆监督检查力度,
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日照市正式进入伏季休渔季,3252艘应休渔船靠港停泊。当天,日照市在黄海中心渔港举行2020年伏季休渔管理启动仪式,动员部署2020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向全社会宣示严厉打击捕捞违规行为、保护渔业资源的决心。
      仪式结束后,日照市、区组海洋渔业、海警执法船编队出海巡航。确保伏季休渔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守好日照海洋产业发展的“生命线”。
      日照市今年的伏季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20日12时,为期4个月。按照规定,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钓具作业以外的其他海洋捕捞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伏季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日照市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海域特殊经济品种海蜇的专项捕捞生产,施行限额捕捞管理。
      休渔期间,日照市沿海各级海洋发展(渔业)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将会同海警、公安、市场等部门全方位加大海陆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涉渔“三无”船舶一律没收,并对船东依法处罚;对发现或查获的“地笼”等禁用渔具,一律收缴并集中销毁,对网目尺寸不合格渔具,限期整改更换,并对船东或生产、销售人员依法处罚。
      对停靠外省、外市的休渔渔船,要严格落实省农业农村厅通知要求,由船籍港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召回,并由渔业执法机构依法处罚。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渔需服务和水产品流通环节监管,依法查处非法向渔船供油、供冰行为和运输、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捕捞的水产品等行为,严厉打击制造、销售禁用渔具行为。
      各级渔业执法机构对查获的违反休渔规定渔船必须扣押1个月方可处理,特殊情况下要扣押2个月。
      为做好日照市2020年伏休工作,日照市海洋发展局编写了《致全市渔工、渔民的一封信》,通过宣传车广播、印制传单等形式在渔村、渔港、渔船停靠点进行宣传。并下发沿海各区《关于转发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落实渔业镇(街道)、渔业村居负责人“包船责任制”,做到属地管理、分工明确、划片包干,扎实实施网格化监管措施。
      接下来,日照市海洋发展局将围绕“中国渔政亮剑2020执法行动”重点,组织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清理,取缔“地笼网”等违规渔具,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渔业安全执法,渔港综合环境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海上输入疫情防控,切实维护正常渔业生产秩序,确保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